长沙理工大学调整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的通知
长沙理工大学调整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的通知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公共课改革方案(试行)(附件1)的文件要求和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的实际需要,研究生院对全校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4年版)的公共课课程设置进行了调整,调整原则及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下面,我为大家长沙理工大学关于调整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调整原则
1、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公共课改革方案(试行)文件要求,我校对试点学院(土建、水利、电气、文法)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公共课设置和教学内容进行调整,对所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公共课设置进行了调整,体现分类培养的要求。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应“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我校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将完全保持一致,课程设置完全一致。
二、公共课设置调整具体内容
(一)、英语公共课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英语公共课课程学分保持不变;对改革试点学院(土建、水利、电气、文法),英语公共课第一学期开设基础英语(1.5学分,32学时),第二学期开设学术英语(1.5学分,32学时);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含所有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在第一学期开设工程硕士英语(课程编码9313001)公共课,2学分,32个学时。
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英语公共课设置保持不变。
(二)、数学公共课
1、博士研究生取消数学公共课,培养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培养具体需要,选修数统学院硕士研究生相关数学课程,计入相应学分;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取消模糊数学,其他课程设置及学分不变;对改革试点学院(土建、水利、电气)调整数学公共课课程教学内容;
3、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含所有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在第一学期开设高等工程数学(课程编码9310001)公共课,3学分,48个学时。
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数学公共课设置保持不变。
(三)、政治公共课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政治公共课课程学分保持不变,改革试点学院(土建、水利、电气、文法)调整政治公共课程教学内容。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所有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第二学期开设工程伦理(课程编码9312001)公共课,计1学分,16学时。
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政治公共课设置保持不变。
请各学院查看本学院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如有修改,请于6月2日前将修改后的培养方案提交至培养办。
调整后的培养方案在2017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