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感悟:学习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第一、二次党课分别是由xx技术学院的陈xx书记和政治与行政学院的冼xx老师教授的。
陈xx书记给我们讲的是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课程,冼老师讲的是有关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的知识。
下面就说说我对这两次课程的认识和一些收获吧!
生活在公民国家,每个人都有其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一个和谐的社会了,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当然,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人,是一个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体。
党员也有他特别的权利和义务。
和一套完善的制度一样,党员权利也是慢慢地被摸索、形成、演变。
参与权、知情权、培训权、意见表达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申辩权、意见保留权、申诉权和请求组织帮助权,这八项党员权利的确立,使党员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
当然,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党员作为思想先进积极分子,更应该履行好自己的义务,争取更好地位人民服务。
身为成年人,身为一名大学生,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付诸行动;身为一名想争取入党的大学生,除了好好学习科学文化以外,还要对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有深刻的认识。
如今社会上有人知晓得自己作为党员所拥有的权利,而且还以此为借口谋取私利,而不知自己肩上也有沉重的义务!这些都不是一名合格的党员的表现!
另外,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话题也很吸引人。
民主,一直是大众都关注的问题。
虽然,民主在国内一直在不断发展,但仍存在不足,尤其对比国外或港澳台地区。
报纸、电视节目也总是“爆料”出一些非民主的事情,让人大为愤怒、感慨。
那如何才能可能地保障民主(无论是党内民主还是人民民主)?法治是关键。
民主,不是绝对的自由,不是没有条件的,而应该是再法制下的自由。
否则,“没有法治的民主,要不就是无法保障,变成假民主,要不就是变成‘’式的暴民政治。
”
第二次党课讲的是有关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的知识。
每个政党都会有自己的组织原则和纪律,以便规范成员的思想和行动,是党内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它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个人认为,这在人口众多的中国是一个经得起考验与实践的决定。
毕竟“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就一个问题可能有许许多多的看法,而最终的决定只能是一个。
在法治下,集大多数人的利益所做的决定应该是最适合的。
再说纪律,一个班级、一个企业、一个集体、甚至社会都必须有其纪律,而且只有成员都遵守正确的纪律,这个群体才能有条不紊地进行下去。
其实,不光入党积极分子应当增强纪律观念和法治理念,每一位当代社会的公民责无旁贷,要加强这些观念,一来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二来也可为社会建设尽一份力!别说社会与你无关,因为每个人都离不开社会!
我相信这些认识的收获只是全部党校学习的冰山一角,我愿意更深入学习有关中国共产党这个先进政党的知识财富,结合自身实践,时刻严格要求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