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有哪些
新课程改革
的六项具体目标
(一)实现课程功能的转变
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生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1996年联合国
教科文组织
提出了“教育的四大支柱”,即学会求知(学习),学会做事,学会共处(合作),学会做人(生存),打破传统的基于
精英主义
思想和升学取向的过于狭窄的课程定位,关注学生“全人”的发展。
这一根本性的转变对于实现新课程的培养目标,在基础教育领域全面实施
素质教育
,培养学生具有社会责任感,健全学生人格,培养其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良好的
信息素养
和环境意识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需求,体现了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三)密切课程内容与生活和时代的联系
改变课程内容“繁、难、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四)改善学生的学习方式
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五)建立与素质教育理念相一致的评价与考试制度
改变
课程评价
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新课程倡导“立足过程,促进发展”的课程评价,这不仅仅是评价体系的变革,更重要的是评价理念、评价方法与手段以及评价实施过程的转变。
要建立一种发展性的评价体系,一是要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使评价不仅关注学生在语言和
数理逻辑
方面的发展,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二是要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以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三是要将评价看作是一个系统,从形成多元的评价目标、制定多样的评价工具,到广泛地收集各种资料,形成建设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每一个环节都是通过评价促进发展的不可或缺的部分。
评价目标多元、评价方法多样,重视学生发展,利用学生档案袋记录、评价其成长将是今后一段时间内评价与考试改革的主要方向。
(六)实行三级课程
管理制度
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
1、实现课程功能的转变。
2、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3、密切课程内容与生活、时代的联系。
4、改善学生的学习方式。
5、实行三级课程管理制度。
6、建立与素质教育理念相一致的评价与考试制度。